Thursday, May 18, 2006

救台灣公路車競賽環境者,歐吉桑也!

  我最近有個想法遇來遇強烈:
  "救台灣公路車競賽環境者,歐吉桑也!"
  想要讓公路車競賽逐漸成為主流運動,就要有更多的人參與,其中方法之一是透過運動職業化,吸引廠商投資,電視轉播,另一是發展業餘競賽部份.可是運動職業化的選手來源也都是靠業餘的選手群中脫穎而出的,這個族群現在來說仍太小.且台灣沒有所謂職業車隊,頂多是廠商提供選手輔助金而已,而名額又少到可憐,沒有保障,再加上兵役,很少有20-30歲的選手會下定決心以此為職志,所以好不容易在15-20歲間培養的一批好手就跑掉,形成斷層了.而公路車競賽又屬於較昂貴的運動,一套裝備下來幾萬塊跑不掉,所以要增加青少年投入的人口是有困難的.
  相對的,30歲左右或更年長的選手,不僅是經濟足以應付公路車的全套裝備(經濟中上的),甚至可以購買昂貴的訓練器材及營養補充品,且已經不必擔心兵役,經濟來源.可是在時間上卻不如青少年如此充裕,要花大半時間上班,照顧家人.
  然而,30歲左右或以上的族群要遠比15-20歲的大得多,特別是現在生育率連年下降,這個差距會更明顯.所以要增加公路車競賽的人口,勢必得從30歲左右或以上的族群著手.
  而訓練時間較短的問題也是可以克服的,雖然在耐力上會打一點折扣.Cyclist's Training Bible的作者Joe Friel強調,訓練的時間不必每日長達6-7個小時,只要每週單日最長的騎乘時間等同於比賽的時間即可.但是要特別強調運動強度,才能產生訓練的效果.所以只要比賽是3-4小時內的,對於平日每日1-2小時騎乘,週末至少騎3-4小時的歐吉桑來說,應該是能有不錯的表現的.
  不過,除了增加參與人口外,也要增加比賽的場次,以容納下增加的人口.花東賽的狄裁判長說得有道理(請見5/6月單車身活報導),競賽組人口爆增至300人,主辦單位越來越難保障全部選手的安危了,所以建議參照UCI規定限定至200人.但是被排除在外的這100人怎麼辦?這樣不就抹殺了許多人參與競賽的意願?因此,我覺得不能再光靠騎士協會辦比賽了,因為騎士協會工作人員不過4個,一個月辦一個比賽已經相當辛苦了
最近我在研究美國全國大學自由車協會(National Collegiate Cycling Team)辦比賽的方法:race_promotion_2.pdf協會下轄美東聯會及美西聯會(West & East Conference),各學校要辦比賽,除了聯繫彼此不要撞期外,也要向聯會提出申請.聯會則負責勘查場地及比賽流程,核可後,派遣裁判至各比賽負責判定成績,此外並提供其他相關表單及資訊.我想或許台灣也可採取類似的模式,協會負責辦全國性的大比賽,各俱樂部則辦一些區域性的比賽,而協會則統整全國的比賽使之不會撞期,而在區域性比賽表現較優異的選手才得以進入全國大賽. 另外協會提供俱樂部辦比賽的資訊,但是警力支援,場地借用,贊助尋求等則主要由俱樂部負責.
  事實上,有些俱樂部已經在辦比賽了,像是蘭陽單車健身會和協會合辦太平山賽,136車隊和縣政府合辦136登山賽,upup車隊的計時賽等,但是幾乎都是登山賽或是計時賽,還未見到公路賽及繞圈賽.當然辦公路賽的難度非常高,但是繞圈賽則較有可能.例如新竹的科技園區應該週末不會有什麼車流,而且容易對外封閉車道,要辦繞圈賽應該是可行的.
  不過辦比賽真的是要出錢出時間,以及出和政商的交情,或許青少年出時間較沒問題,但是出錢和出交情,恐怕還是得靠歐吉桑喔!
  所以回歸最開始的一句"救台灣公路車競賽環境者,歐吉桑也!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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